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1014/5906.html,根据中国科学院的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 参与“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或当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参与人员进行申报。
二、限项要求
1.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2.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3. 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不计入上述2项总数的限项范围。
4.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5.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6. 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6年12月31日(含)的项目(课题),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
三、其他要求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要求,资助项目研究形成的代表性论文,应有20%以上发表在我国科技期刊上(代表性论文小于5篇的,应至少有1篇发表在我国科技期刊上),需在项目申报书“项目目标、成果与考核指标表”中明确落实。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11月4日8:00至12月4日16:00。
根据中国科学院要求,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11月4日前发送至wangrr@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从2022年开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
联系人:王睿、赵新宇
Email: wangrr@ustc.edu.cn 、 zhaoxy1603@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2194 、63600998
科研部
2026年10月15日